竣工消防檢測變天!廣州住建發布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APP
作者: 發布時間:2024-06-29 11:28:00點擊:10480
在廣東省內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行內人都知道,目前工程竣工消防檢測都普遍使用第三方付費軟件APP進行上傳數據及編制報告,近日,廣州市住建局發布了住建領域的消防檢測APP,對于建設工程竣工消防檢測來說何謂是變革性的巨變,并將于8月1日正式實施!詳情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檢測行為,優化我市營商環境,保障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性能和系統聯調聯試檢測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建設部令〔2023〕58號)等法律法規,我局委托專業機構編制了《廣州市建設工程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指南》(詳見附件1),并開發了“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模塊(試用版APP)”,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對依法申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工程,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進行查驗時,消防設施性能、系統功能聯調聯試等內容應檢測合格,并應按本通知要求出具檢測報告,作為查驗合格的依據之一。 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不在本文的要求范圍內。 (一)“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模塊(試用版APP)”已開放上線啟用(操作指南見附件2),供建設五方責任單位主體和檢測單位使用(對在住建一體化平臺已有的房建類項目可直接選擇項目開展檢測,對于無施工許可證的房建項目及其他非房建類項目應在APP中創建新項目再實施檢測)。 (二)開展消防設施檢測時,檢測單位應對建設工程涉及的全部消防設施進行全覆蓋測試,確保每個設施及系統完好有效。 (三)每類消防設施的性能、聯動檢測采用隨機抽檢的方式開展,不要求全數檢測,隨機抽取的數量結合建設工程實際及每類系統的末端數量決定。每項檢測,均要求在APP中上記錄檢測部位、檢測照片、檢測數據,實現溯源。 (四)檢測完成后APP自動統計生成報告,可下載帶有“報告編號標識”的檢測報告進行校審、蓋章,無需手動編制報告。 (五)在我市申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時,僅需要蓋章掃描上傳報告正文部分,報告電子檔及其附件可在聯合驗收系統或者政務服務網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時,填寫報告編號,由系統實現關聯,實現閉環管理。 (一)消防設施性能、功能調試檢測責任重大,檢測單位應循客觀獨立、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行業自律,保證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完整,對檢測結果負責。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檢測活動實施見證和監督。 (二)建設單位應保證其施工質量、性能符合設計文件及標準規范要求,各行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施的施工質量監管,對于消防設施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不予組織驗收或者現場評定(現場檢查)予以不合格。 (三)在消防設施檢測工作中若存在有不真實情形,建設主管部門將依照《廣州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信用行為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對相關單位進行信用記錄并公示。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監測與研究中心負責“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模塊(試用版APP)”的開發與維護,實現一網通管后續將并入住建APP,集中統一數據管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24年8月1日后申報辦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的,應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若上級部門對建設消防設施檢測管理有新規定要求的,本通知將相應調整,從其規定。 2.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模塊(試用版APP)操作指南

2.消防設施系統聯調聯試檢測模塊(試用版APP)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