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安委發布通告再次明確: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委托消防服務機構維護保養
日前,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整治行動的通告,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河南南陽“1·19”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安委辦部署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全省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現將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火災防范和隱患整治相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明確一個單位對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器材等實施集中統一管理,統一組織緊急滅火救援和應急疏散行動,并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出租方與承租方、管理單位與業主、業主與業主之間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協調、指導各方共同做好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立即對照本通告,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改,并簽字確認自查記錄存檔備查。 二、保持生命通道暢通。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設置和數量應滿足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嚴禁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屬于強拆范圍的一律拆除。經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或部門、鎮街檢查線索移交,核實存在上述問題的,消防部門或實施委托消防監督執法的鎮街必須依法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 三、嚴格動火施工管理。公共娛樂場所嚴禁在營業期間進行電氣焊、切割等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前應清理現場可燃物,落實現場監護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并在場所主入口和作業現場顯著位置公告;動火作業人員應依法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經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或部門、鎮街檢查線索移交,核實存在上述問題的,消防部門或實施委托消防監督執法的鎮街必須依法處罰場所管理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四、嚴格用火用電管理。燃氣、燃油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管路敷設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電氣線路敷設應聘請專業電工,嚴禁擅自私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不得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氣產品;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嚴禁違規在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場所內等停放、充電。 五、嚴格控制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分隔生產經營、人員住宿、物資儲存和辦公場所;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冷庫嚴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溫隔熱材料;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材料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裝飾的;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屬于強拆范圍的一律拆除。經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或部門、鎮街檢查線索移交,核實存在上述問題并符合查封條件的,消防部門必須依法臨時查封。 六、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應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老舊建筑應結合實際,采取安裝獨立式感煙報警系統、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等設施的方式,提升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經消防監督檢查發現或部門、鎮街檢查線索移交,核實存在建筑消防設施未按
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既有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部門或實施委托消防監督執法的鎮街檢查發現,必須依法責令改正,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符合查封條件的必須依法臨時查封。 七、嚴格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改建、擴建、室內裝修或者變更建筑使用用途,應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或備案抽查。 八、強化宣傳培訓演練。應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確保員工掌握火災報警、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初起火災處置撲救、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共同研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各方職責和各區域疏散逃生路線,建立并落實應急疏散聯動響應和應急處置協作機制,定期聯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疏散逃生演練。 專項行動期間,發現存在違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關部門將嚴格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并視情況將消防安全失信行為錄入信用管理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遷就。廣大群眾可通過12345等渠道舉報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對核查屬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獎勵。 本通告所稱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主要指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 特此通告。 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4年2月1日
來源:廣東消防